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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朝阳师范学院面向部分高校招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拟面向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高校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对象仅限2026年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本次招录不包含往年毕业但未派遣的毕业生,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毕业当年取得完整的研究生学历与硕士学位,符合对应岗位专业要求,方可参与本次招聘考核。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报考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备良好的个人素养与职业道德。
2. 年龄需年满十八周岁,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7月1日之后出生。
3. 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知识储备和履职身体条件,能够胜任日常教学与行政工作。
4. 应届考生可提前参与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签约及公示流程,但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5. 限制报考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犯罪嫌疑未查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法律法规禁止聘用人员,一律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全程采用考核制,无笔试环节。全部考生仅通过面试进行择优录取,以面试综合表现作为录取依据,按照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招聘工作流程
1. 信息发布:招聘岗位公告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朝阳市人社局官网、朝阳师范学院官网及合作高校就业网站发布,所有招聘安排、考核通知均以官网公示为准。
2.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9日24:00截止,超时报名无效。
3. 报名方式:全程网上邮箱报名。考生需提交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佐证材料等,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统一为:姓名—报名岗位名称—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4. 资格审查:学校统一审核考生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部流程。全程实行诚信报考,凡信息不实、材料造假、不符合岗位条件者,随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5. 考核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水平、岗位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综合素养及岗位适配度。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签约人员,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6. 体检环节:考生取得双证后,学校统一组织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结果有异议可在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仅一次,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7. 政治考察:学校核查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业务能力及过往履历,同时复核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存在违规问题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 拟聘用人员在校官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 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入职设有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年限。试用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3. 录取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完整薪资福利、社保待遇。入职设有最低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内擅自离职、调动,需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隐瞒信息等行为,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记入招聘诚信档案,情节严重依法追责。

七、其他重要须知
1. 本次招聘无指定教材、无官方培训辅导班,社会机构培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考生谨防受骗。
2. 招聘全程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错过通知,后果自行承担。
3.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与审查、面试、体检、考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4. 仅在签约、体检、考察阶段出现空缺可递补一次,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岗位递补。
5. 岗位专业认定参照国家最新学科专业目录。
6. 若招聘计划、时间有调整,全部以朝阳师范学院官网最新通知为准。

八、咨询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21-6681179
纪律监督电话:0421-6681777
Hoi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