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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截止:12.31)湖南女子学院招聘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高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女子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命名为“学院+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相对应的报名邮箱,并与相应学院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各招聘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如下:
A1岗位:wcy@hnwu.edu.cn(文学与传播学院:李老师0731-82892197);
A2岗位:@qq.com(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郑老师0731-82866591);
A3岗位:msxy@hnwu.edu.cn(美术与设计学院:刘老师0731-82766101)。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2026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4)个人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无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暂未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
(6)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应聘岗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对应的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皆可报名相应专业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女子学院网站公布,并通过邮箱联系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直接考核。采取学术评议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学术评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学术评议。学术评议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及水平,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学术评议、试讲环节均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结果在湖南女子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女子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咨询电话:0731-82901497(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2772216(监察专员办公室)
Hoi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