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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截止:10.23)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乌兰牧骑招聘

一、招聘计划
招聘演职人员2名(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五官端正,体型匀称,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锡林郭勒盟户籍或生源,对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随军家属以及在内蒙古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要求限制。
7.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19日(不含)至2008年10月19日(含)期间出生的;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国(境)外留学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址:东乌珠穆沁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办公楼三楼308室,联系电话:0479-3221875、。
4.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
(4)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6)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原件一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所提交材料负责。
7.在符合专业等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8.本次招聘不收报考费,资格审查通过即报名成功。
(二)考试
1.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开考。
2.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一专多能”测试成绩。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划定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3.专业技能测试满分80分。
(1)马头琴演员岗位测试内容为:马头琴独奏曲一首50分,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视奏曲目3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2)长调演员岗位测试内容为:演唱长调一首50分,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视唱练耳3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4.“一专多能”测试满分20分。
按照报名时填报的“一专多能”项目进行展示,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须具备至少一项其他艺术技能并达到基本演出水平,方可给予“一专多能”测试分数。
5.考试所需音乐伴奏、表演服装、乐器、道具等由应聘人员自备。
6.考试时间及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考试当天,抽签确定应聘人员考试顺序。
8.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在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wq.gov.cn/)、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体检
1.从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五)公示与聘用
1.将拟聘用人员在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wq.gov.cn/)、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受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二)对招聘工作有关违纪违规行为,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对招聘工作岗位回避、履职回避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咨询电话:0479-3221875
监督电话:0479-3222925,0479-3229595
Hoi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