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10.02(截止:10.30)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年龄不超过40岁(1985年10月及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六)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由2026年省直文博单位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到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应聘人员登录甘肃省文物局网站,下载《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填写报名信息,连同报名材料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见岗位列表)。
报名材料包括:1.身份证PDF扫描件;2.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院校证明,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扫描件;3.学术成果证明材料(论文、专著、奖项、项目、专利等)PDF扫描件;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反馈应聘人员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在面试考核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现场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报告一份;
(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彩照)2张;
(4)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面试考核
本次面试考核试题由省文物局委托相关专家命制,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着重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及科研成果、实践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个人综合素质等指标进行量化评判,满分100分。具体形式由招聘单位考前通过电子邮箱和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考核全过程不得出现个人相关信息。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的岗位,须划定最低分数线,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成绩现场宣布,由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相同时,由省文物局和招聘单位组织加试考核,确定先后排名。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甘肃省文物局网站公布总成绩。
五、体检
体检由甘肃省文物局统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要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
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文物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
(二)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邮箱,并保持通信畅通,取消手机短信拦截。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甘肃省文物局直属机关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组织实施。
(六)本公告由甘肃省文物局负责解释。
Hoi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