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刘海粟美术馆招聘一、招聘岗位情况平面设计岗位1、工作职责(1)负责美术馆各类宣传物料的平面设计工作,包括展览海报、宣传册、展陈导视、活动邀请函、新媒体配图等,精准传递展览主题与美术馆的艺术特色、文化内涵;(2)负责美术馆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红书等)视觉内容的设计与优化,配合新媒体运营需求,创作符合平台传播特性的平面素材,提升内容吸引力与传播效果;(3)参与美术馆品牌视觉体系的维护与升级,确保各类设计物料的风格统一、规范,协助梳理设计素材库;(4)配合展览推广、公共教育等各类活动的开展,完成活动现场视觉布置相关的设计工作,如展板、背景板、氛围装饰等,保障活动视觉呈现效果;(5)与美术馆各个部门紧密协作,准确理解需求并转化为设计方案,收集相关反馈并优化设计作品;(6)完成其他领导交办的任务。2、任职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于奉献、爱岗敬业,富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遵纪守法;(2)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新媒体艺术专业,研究生艺术学、设计学、设计专业(设计学、设计专业研究方向为公共艺术设计,或视觉传达设计,或数字媒体设计),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符合其一即可;(4)持有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同等水平英语证书,听说读写流利;(5)本科毕业生需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文化或艺术行业平面设计相关工作经历;研究生毕业生需具有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的文化或艺术行业平面设计相关工作经历或实习经历;(6)具备扎实的平面设计功底,良好的审美能力与创意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完整的平面设计项目,作品风格兼具艺术性与传播性;(7)能熟练操作秀米等新媒体编辑软件,PR、剪映等视频剪辑软件,PHOTOSHOP、AI等设计软件,了解设计相关的印刷工艺与制作流程;(8)富有创新意识,责任心强、执行力强,善于沟通表达,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能承担工作压力,支持和配合同事完成任务;(9)热爱艺术,熟悉美术馆等文化艺术机构的运营模式和宣传推广需求,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设计技术与表现手段;(10)有作品集者优先。二、招聘条件及对象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品行;(二)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七)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三、招聘办法(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17:00止。(二)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东方文化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内上传并提交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图片版本):1.本人照片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的近期本人电子报名照。2.身份证明材料(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2)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或根据相关规定可视作为应届毕业生的外省市人员无需提交。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详见“学信网”)。(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相关在读证明。4.其它证明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语言能力、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详见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四、联系方式联系人:胡老师咨询电话:021-52309090*104(请于工作日咨询)监督电话:021-23115560监督邮箱:wgjzpjd@163.com(不接受应聘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