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北京电影学院招聘一、招聘岗位情况招聘部门:北京电影学院美术学院岗位名称:虚拟影像全流程制作、电影特效短片设计制作、虚拟空间技术与艺术创新、社会调查与艺术创作、特效短片创作课程教师招聘人数:2人职位简介:1.能够系统地担任两门以上本专业课程的主讲,指导学生开展创作实习和毕业论文;2.能够独立承担实践课程任务;3.参与一项以上科研与教学项目,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4.担任学生班主任,并配合学院完成学生、学术、行政等工作的组织及其他事务性的工作。学历要求:仅限博士研究生专业要求:1301-艺术学;1304-美术学;1303-戏剧与影视学;1354-戏剧与影视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其他条件:1.北京户口或符合落户条件;2.如所学专业为艺术学,则须为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相关专业方向。3.较强的教学、科研与创作能力;4.熟悉目前虚拟拍摄制作流程,能够掌握创作当中的新技术、新理念;5.熟练掌握本领域相关制作软件;6.善于沟通、交流,表达能力强;7.入职后要求在院系行政或实验室坐班工作3年。二、应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三)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具备岗位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所聘岗位规定其他条件(岗位条件中工作年限指正式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的受教育程度填写即将取得的学历学位、专业为对应受教育程度要求的所学专业);(四)须具有北京市户籍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的相关要求和条件,且同时满足各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所列的其他要求;(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六)应聘人员需接受到怀柔校区工作或跨校区工作;四、招聘程序(一)招聘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北京电影学院网站www.bfa.edu.cn标题栏中的“人才招聘”进行报名或直接复制链接http://zhaopin.bfa.edu.cn,公开招聘只接受网上招聘系统申报,北京电影学院招聘网站是唯一申报渠道,其他渠道申报无效。每人限报2个岗位。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下午16:00。(二)资格审查(三)招聘考试招聘考试分为部门初试、学校复试两个部分。总分为100分,初试占40分,复试占60分。部门初试。由用人部门组织进行,考试方式为笔试或面试,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自行确定初试合格分数线,初试后推荐合格分数线以上不多于1:3比例的应聘人员参加学校复试,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推荐。学校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心理测试和综合面试。心理测试结束后,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综合面试,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以复试成绩80%(即48分)作为复试合格分数线。学校依据初试和复试的累计分数排序,在核定的招聘岗位总量内确定拟聘人员。(四)体检(五)政审及综合表现审核(六)应聘公示(七)聘用五、聘用及待遇北京电影学院为北京市属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六、其他说明(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学校将对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并对应聘人员进行全程考察,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取消其资格。应聘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师德不合格者,一票否决。(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除考核过程中学校存档的材料外,其余应聘材料均由我校统一按期销毁,不再退还应聘人员。(三)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四)本公告由北京电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七、招聘咨询方式简历投递,初试情况及问题请咨询各招聘岗位对应部门,具体联系电话和邮箱详见附件,复试情况及问题请咨询人事处。人事处联系电话:82283695人事处联系邮箱:zhaopin@bfa.edu.cn招聘报名系统技术问题咨询邮箱:guoshuang@hjsoft.com.cn监督电话:82281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