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上海市教育评估院中国招聘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评估事业;2.熟悉党政工作流程、了解党内法规,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有良好的语言文字撰写能力;3.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熟练计算机操作技能和新媒体宣传技术;4.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招聘程序:本次岗位招聘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专家面试、身体检查、组织考察、公示、办理录用等程序进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报名及递交材料: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2025年度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随同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居住证、社保缴费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著、课题成果、获奖证书等)的相关电子版材料发至招聘邮箱pgyzp2013@163.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应聘岗位。1.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2.每位报名者限报1个岗位。3.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三)资格审查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参加考试人员。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