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天津音乐学院招聘一、招聘岗位情况招聘部门:天津音乐学院人文学院岗位名称:中国音乐史教师岗位类别:专技岗十级招聘人数:1人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1301艺术学(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相关方向)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3周岁及以下二、招聘单位基本情况天津音乐学院建于1958年,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之一,已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培养音乐、舞蹈、表演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教育学府,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逾万名艺术人才,为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学院设有作曲指挥系、民乐系、管弦系、钢琴系、舞蹈系、歌剧学院、现代音乐与戏剧学院、音乐教育与艺术管理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形成了完备的多层次、多类型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体系。天津音乐学院坚持“育人为本”,着力培养德艺双馨的高等艺术人才,立足天津、面向全国、融入世界,努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国际化、高水平的音乐艺术院校。本方案有效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经规定的招聘程序,未招聘到拟聘人员的,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在公告网站再次发布报名通知和后续工作安排。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音乐学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三、招聘人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7.满足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10.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高校毕业生;11.国(境)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获得音乐类“演奏家文凭”“大师级文凭”等相关文凭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留服中心《认证书》中,必须有“该文凭的入学条件一般为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以及“该文凭与博士学位同属一个资历等级”诸如此类的表述。12.国内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13.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招聘程序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报名时间:2026年2月26日9:00至3月12日16:00。报名网址:应聘人员可通过登录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版块“报名系统”栏目进行报名(https://rsc.tjcm.edu.cn/gkzp/bmxt.htm)。具体报名方式请及时关注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专栏报名通知(https://rsc.tjcm.edu.cn/gkzp/tzgs.htm),并按照报名通知提交相关材料,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五、其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公开招聘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或取消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音乐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tjcm.edu.cn)、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https://rsc.tjcm.edu.cn/gkzp/tzgs.htm),请广大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招聘工作咨询邮箱:rsc@tjcm.edu.cn咨询电话:022-24160045联系人:刘老师举报或投诉电话:022-24310376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8:30-11:00、14:30-17:00
